原標題:大連市中山區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考公告
根據工作需要,結合我區實際,就我區公開招考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,公示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深入貫徹實施《人民調解法》,創新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,提高人民調解員素質,促進人民調解隊伍專業化、規范化建設,全面強基層、保穩定、促發展,為平安中山、法治中山做出積極貢獻。
二、招考工作
(一)招考人數
此次是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招考專職人民調解員,配備到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及公共法律服務站共計15人。
(二)工作職責
1.調解民間糾紛,開展矛盾糾紛定期排查、集中排查和專項治理排查活動,及時調處矛盾糾紛;
2.及時報告重大矛盾糾紛情況,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控調處工作,防止矛盾糾紛激化;
3.通過排查調處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,教育公民遵紀守法,尊重社會公德,預防矛盾糾紛發生;
4.認真做好糾紛登記、平臺錄入、調解統計、案例選報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;
5.檢查、督促生效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;
6.完成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三)招考條件
1.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遵紀守法、公道正派、品行端正、廉潔自律、熱心人民調解工作。
2.身體健康,年齡在30周歲至50周歲(不含50周歲)。
3.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,了解社情民意,熟悉國家政策、法律法規和法律專業知識;具備與調解工作相適應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;具備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。
4.現任國家公職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就業的人員不列為聘任范圍(包括公益崗人員)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報名參聘:
(1)受過黨紀、政紀處分及刑事或治安處罰的;
(2)被開除公職的;
(3)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;
(4)正在接受違法、違紀調查的;
(5)其他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其它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。
(四)招考程序
1.12月13日發布招聘公告,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;
2.12月13日—12月15日接受現場報名并審核;
3.12月16日筆試;
4.其他相關程序按通知進行。
(五)聘期及待遇
專職人民調解員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,期限為一年(試用期2個月),期滿后根據工作表現情況確定是否續簽合同。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崗位待遇,實行政府購買方式。專職人民調解員薪金待遇每月人民幣5000元(含五險一金)。
(六)報名方式
須本人到現場報名。報名者到中山區行政大廈5樓(中山區白玉街65號)中山區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報名,聯系人:林旭,聯系電話:辦公:82565741;手機:18909861030,報名時間:12月13日-12月15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:00—4:30。
報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學歷學位證書,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張,如實填寫《中山區招考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》一式三份。
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審查合格人員統一組織進行筆試,滿分為100分,從高分到低分一定比例確定面試人選,面試、考核、體檢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。
中山區司法局
2019年12月13日
文章來源:http://www.dlzs.gov.cn/#/article?currentLocation=%E5%85%AC%E7%A4%BA%E5%85%AC%E5%91%8A&questionnaireId=655089523117654016&id=655089523117654016&level1=%E6%94%BF%E5%8A%A1%E5%85%AC%E5%BC%80&level2=%E5%85%AC%E7%A4%BA%E5%85%AC%E5%91%8A